
安徽刑事辩护网2025十佳刑事辩护律师钟磊律师介绍
钟磊律师,一名刑事案件家属,为追求司法的公平和正义,通过首届法考后成为专职执业律师,现为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胡瑾律师刑辩团队核心成员。
从一个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近亲属成为一名律师,钟磊律师真正深切体会到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关乎着当事人的自由和财产甚至生命,也关乎着当事人及其亲友们对未来的期许和盼望,并且还关乎着司法的公信力和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仰!
作为辩护律师,总是与当事人“相遇在他们一生中最重要且艰难的时刻”,钟磊律师对每一个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家人所经历的事情都真正感同身受,一直坚守着“努力让有罪者适得其罚、让无辜者终洗其冤,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的同时也能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得到应有的救赎”的职业信念,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钟磊律师只专注于代理刑事案件,曾先后被南方周末、潇湘晨报、九派新闻等媒体采访报道,点评热点新闻事件,经办的多起刑事案件当事人获取保候审、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法院判处缓刑、判决宣告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无罪。
教育背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本科

钟磊律师承办的当事人获无罪(含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和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案例:
1.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检察机关决定不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决定撤回移送,撤销刑事立案、改为治安案件处理。
2. 民营企业家陈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检察机关决定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公安机关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撤销刑事立案。
3. 浦某涉嫌串通投标罪,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经辩护争取到取保候审期限后,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撤销刑事立案。
4.宁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公安机关两次提请逮捕,检察机关均决定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公安机关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撤销刑事立案。
5石某涉嫌强奸罪,检察机关决定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公安机关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撤销刑事立案。
6.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最终以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7.吕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8.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公安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9.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公安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10.龚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安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11.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公安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12.纵某因职务犯罪被留置,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了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保险诈骗罪、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企业印章罪七个罪名,法院判决宣告检察机关起诉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诈骗罪无罪。
钟磊律师承办的当事人获缓刑案例:
1.丁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法院判处缓刑。
2.姚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公安侦查阶段获取保候审,法院判处缓刑。
3.王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法院判处缓刑。
4.苏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公安侦查阶段获取保候审,法院判处缓刑。
5.叶某涉嫌开设赌场罪,公安侦查阶段获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建议实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缓刑。
6.苏某涉嫌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公安侦查阶段获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建议实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缓刑。
7.韦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不批准逮捕,法院判处缓刑。
8.王某涉嫌强奸罪,公安侦查阶段获取保候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缓刑。
9.刘某涉嫌强奸罪,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建议量刑四年六个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三缓三。
10.姚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缓刑。
11.王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检察机关逮捕后建议实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缓刑。
12.严某涉嫌诈骗罪,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不批捕,法院判处缓刑。
13.诸某涉嫌诈骗罪,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不批捕,法院判处缓刑。
14.姚某涉嫌诈骗罪,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不批捕,法院判处缓刑。
15.张某涉嫌诈骗罪,公安侦查阶段获取保候审,法院判处缓刑。
16.陈某涉嫌诈骗罪,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变更罪名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起诉,法院判处缓刑。
17.凌某涉嫌盗窃罪,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法院判处缓刑。
18.李某涉嫌重婚罪,公安侦查阶段获取保候审,法院判处缓刑。
19.邓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安侦查阶段获取保候审,法院判处缓刑。
20.权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安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两个罪名起诉,法院判决数罪并罚,决定判三缓四。
21.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安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建议实刑,法院决定逮捕后,经辩护被判处缓刑。
钟磊律师承办的其他有效辩护经典案例:
催收公司员工封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安机关以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经辩护,检察机关仅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到法院,未认定涉恶,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解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辩护后变更为寻衅滋事罪起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钟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辩护后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王某涉嫌诈骗罪,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起诉认定诈骗数额为230余万元,建议量刑四年六个月,经辩护后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薛某敲诈勒索罪,检察机关起诉认定为主犯,建议量刑三年半至四年,经上诉后二审裁定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判决认定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张某强奸案,检察机关起诉认定犯罪既遂,建议量刑三年,经辩护后法院判决认定犯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朱某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起诉认定其为主犯,诈骗数额为500余万元,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认定其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杨某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因聚众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检察机关变更为故意杀人罪起诉,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