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王成律师荣获2022安徽刑事辩护网十佳刑辩律师光荣称号!
王成律师颁奖词:踏实坚定,专业负责;坚持正义,砥砺前行!
王成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诈骗犯罪辩护中心执行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13年毕业于合肥师范学院,系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中级经济师、企业培训师、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任合肥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协会社会观护员多年,2020年获得合肥市优秀观护员。
王成律师系盈科合肥刑事部胡瑾律师团队核心成员,王成律师执业至今,一直秉承专业专注的办案理念,每年办理十多起刑事案件,目前办理成功的有多起案件被撤销或在检察院获得不起诉。目前在刑事部团队,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合同相关法律事务,王成律师每年积极参加专业业务培训,先后在华东政法大学、庭立方参加专业培训并结业,2020年获得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王成律师
一、刑事案件代表性案件:
(一)部分无罪案件
1、王某涉嫌诈骗罪,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撤销案件(检察院建议撤销案件)。
2、黄某某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做其他处理。
3、吴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萧县公安局,此案是萧县涉嫌网络开设赌场的重要案件,案件当事人取保候审,已满1一年,案件未移送审查起诉。
4、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巢湖市公安局、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相对不起诉。
5、孔某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
二、部分缓刑案件
1、苏某某涉嫌强奸罪,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余某某涉嫌诈骗罪,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3、尹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4、吴某某伪造货币罪,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5、李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旌德县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6、张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