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热门链接:法院收费计算器 联系我们  
 安徽刑事律师团队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巢湖刑辩律师 > 巢湖法院刑事案例

“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原副局长金成俊一审获刑14年

时间:2022-12-29 21:02:07  来源:  作者:  阅读:
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原副局长金成俊一审获刑14年

安徽刑事辩护网:
12月29日上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党委原副书记、副局长金成俊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公开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金成俊利用担任肥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补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14.5243万元;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金成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应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积极退赃,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金成俊当庭表示不上诉。
 

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金成俊介绍

金成俊,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籍贯安徽怀宁,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22年12月29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成俊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公开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
金成俊人物履历

1994年11月至1997年05月在合肥植物园工作(其间:1995年5月至1997年5月借调市园林局园林科工作);
1997年05月至2000年07月任合肥植物园副园长、党支部副书记;
2000年07月至2002年05月任合肥植物园园长、党支部书记;
2002年05月至2004年10月任合肥市蜀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党总支副书记;
2004年10月至2006年04月任合肥市蜀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党总支书记;
2006年04月至2007年04月任合肥市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7年04月至2007年07月任合肥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7年07月至2009年11月任合肥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9年11月至2011年03月任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2011年03月至2013年03月任肥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13年03月至2013年07月任肥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
2013年07月至2014年12月任肥西县委副书记;
2014年12月至2015年01月任肥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2015年01月至2017年09月任肥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其间2013年9月至2016年11月参加中国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
2017年09月至2019年10月任肥西县委书记(其间: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参加中央党校第十六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习);
2019年10月至2021年08月任肥西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年08月任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一级调研员。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7日,被中共中央组织部确定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拟表彰人选。 

违纪被查

2021年12月20日,据安徽纪检监察消息,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金成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2年5月,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党委原副书记、副局长金成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金成俊身为主政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宗旨原则,不守纪法底线,对抗组织审查,打听案情、转移涉案财物,隐匿违纪违法所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公款报销亲属个人费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大搞官商勾连、利益输送,公然将国家土地资源作为权钱交易筹码,损公肥私,造成巨额国有财产损失。
金成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金成俊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合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7] 

公开通报


省巢湖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金成俊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21年,金成俊多次在春节等节日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4人所送的高档白酒、香烟、电脑等礼品。金成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金成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决定逮捕

2022年6月,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金成俊(正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金成俊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开庭审理

2022年9月20日下午,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金成俊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金成俊利用担任肥西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14万余元;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金成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金成俊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金成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金成俊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一审宣判
2022年12月29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党委原副书记、副局长金成俊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公开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金成俊利用担任肥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补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14.5243万元;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金成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应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积极退赃,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金成俊当庭表示不上诉。 


上一篇: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受贿案,对杨克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下一篇:返回列表

推荐资讯
合肥刑事律师 胡瑾
合肥刑事律师 胡瑾
合肥刑事律师王成
合肥刑事律师王成
六安刑事律师事务所  王成律师
六安刑事律师事务所
宣城刑事律师事务所  王成律师
宣城刑事律师事务所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刑事律师加盟
安徽刑事辩护网 皖ICP备11007584号-4
法律咨询电话:19955197010 Email:hujinlawyer@126.com
地址:合肥市习友路与潜山路交口华润大厦A座26.27层 胡瑾律师:13855183210
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胡瑾律师刑事辩护团,安徽知名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安徽刑事律师,安徽刑事辩护律师,安徽刑事案件律师,安徽专业刑辩律师!